《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是应抚州市作为全省和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的战略需要而编制,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西生态文明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编制工作。自2018年6月以来,江西生态文明研究院开展了抚州市各县区生态产品分布格局调查分析,系统总结抚州市各县区现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制度,提出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和机制,为《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编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和理论支撑。
在江西抚州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必然路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编制,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已于2019年9月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该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加快绿色崛起,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抚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重要指导性文件。